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 正文

经适房“共有产权”压缩牟利者的利润空间

房天下综合  2010-02-20 14:22

[摘要] 在《住房保障法》的起草中,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的提法备受关注。“共有产权”,能否确保经济适用房配售和退出的公平公正?能否加快屡屡滞后的经济适用房建设步伐?能否为经济适用房建设催生更多制度创新?连日来引起各方热议。

据了解,李源潮在任江苏省委书记期间,曾为共有产权模式3次批示,2007年8月23日又批示:共有产权租售并举的办法很好,建议建设厅推广。2007年9月12日,他又一次批示:请对共有产权经济适用房的建购各方作一调查,加快推广。

“淮安模式”或成样本

“各地的做法不一样。”陆玉龙说,泰州、连云港、苏州、淮安等几个地方都在做。他认为,最成功的是淮安模式。

而上个月底的全省两会上,10位江苏省人大代表也联合向大会提交了议案,建议推广在淮安试行两年的“共有产权房”模式。

参与提交议案的省人大代表介绍,淮安有个洪福小区,市场价为每平方米2235元,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购买,只需要每平方米1564.5元,即付70%的钱,另外30%就是政府产权。7:3的比例是按照该市经适房与普通商品房的平均价格比推导而来的。也就是说,老百姓花了经济适用房的钱,买到的是商品房。

而政府的30%产权,市民在5年内可以原价购买,5~8年内购买加同期贷款利息,8年后则按市场评估价执行。考虑到低收入家庭的房价承受能力,更困难的还有5:5的比例,也就是可以半价买。虽然买的是商品房,但性质仍是保障房,所以购买对象严格限定于经济适用房的保障人群。

据了解,淮安模式已经引起各方关注,很可能成为的样本。在起草《住房保障法》过程中,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季如进教授、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综合研究处赵路兴处长都曾专程来到淮安进行专题调研和座谈。

“共有住房”惠及更多人群

现在,陆玉龙又提出了“共有住房”的概念。他介绍,这其实是拓展了“共有产权”的范围。“以后的房子应该只有三类:廉租房、共有产权房和完全个人购买的商品房。”至于人才公寓、经济适用房、中低价商品房等等,在他看来,都没有必要存在了。

“现在不光是困难户买不起房啊,很多‘夹心层’都买不起房,比如刚毕业的年轻人。他们以后有实力买房,但眼前没办法,怎么办?”陆玉龙说,现在有些地方是建人才公寓,以便宜的价格租出去,那为什么不能用共有产权的方式呢。对不同人群,可以设置不同的产权比例。

对于“共有住房”的构想,有业内人士评论:太过理想化,操作起来很困难。“具体什么样的人群,可以享受什么样的标准?这太复杂了。而且,如果惠及范围这么广,政府能拿得出这么多的钱吗?”

不过,陆玉龙认为自己的想法可操作性很强。“政府怎么会没钱?房价涨得这么厉害、拍卖老是出现地王,这些说明什么?说明政府卖地获得了超额利润,把这些利润拿出来一部分,补贴在保障性住房上,有什么不好呢?更何况,房子产权还握在政府手里。”而按照他的理论,既然人人都可以住得起房,房价居高不下的问题,自然也就迎刃而解。(现代快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合肥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