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于今日起施行。《办法》对市场中将房屋分拆、隔断“化整为零”的群租行为明令禁止,要求出租住房应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出租住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新秀村
销售做的有点起色,收入还可以,准备装个网线,算了一下每月房租460,管理费水电杂费将近100,再装个网线200,每月支出也要760,又觉得原来的地方交通不够便利,便开始在网上找合适的房子.
找到一个在新秀村的,是合租,一家公司买下来的房子,原来准备当员工宿舍的,床和桌子椅子都有,也有厨具和洗衣机,坐车到上班的地方很方便,水电煤气管理费全包免费上网800,有点想搬,过去一看房间还很大,还价之后700敲定.也许是750,忘了.
其实我倒喜欢合租的,有点人气.当时还买了盆绿色植物放在房间,后来搬家就留下了.
留在那里的还有对3个姑娘的回忆,其中一个我很喜欢,只是由于自身条件和两地的间隔最终没有走到一起.另外一个留给我的印象是很刁蛮,很幼稚,不过皮肤不错,身上很美.
还有一个几乎就是个女骗子,骗了我一些钱不说,连我的衣服也被她穿走不还我了,真想不通啊.
嘉宾花园
生意似乎越来越好,那时候在考虑买车了,不过最终没买,事实证明是明智的.新秀村住了没多久,我买了洗衣机,微波炉和冰箱,但很快我就开始不满意了,附近吃饭的地方太少,晚上出去玩不方便,坐的士也觉得贵.也可能当时经济条件确实好多了,我又开始找房子,想找条件好一点的高层,离公司越近越好,当然,还是想跟人合租,便宜,也有人气.
终于找到一个条件很好的,就在公司斜对面,3房,住了一对情侣,并且说明我来了之后不会再找人来住,只住我们三个人,全屋家私家电只缺空调,租金还真便宜,水电网络管理费一切全包只要1000,还价900搞定,我很快就搬了过来.
因为离公司近,公司几个小女孩经常过来玩,某日一个小女孩赖在我这里不肯走,睡到了一张床上,被我一顿蹂躏------其实也不算蹂躏,因为最终没下手,没下手的原因是我不是真心喜欢她,而她还是处女,于是我思想斗争了很久还是决定不害她了,没想到她到公司一通宣扬,搞得所有漂亮妹妹和我拉开了距离.
不久我有了女朋友,总是过来,和别人在同一套房子里有点不方便,于是又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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