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1 月 25 日,消费者李某某向肥西县市场监管局投诉称,三河新天地项目开发商肥西县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合同约定的价款之外,每套房另收取 5 万元。执法人员收集了投诉人的购房合同、缴款凭证等证据后,对当事人及相关关联公司和人员进行了调查,收集了涉及投诉相关证据。
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2021 年 6 月 1 日,肥西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 37 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涉事项目地块为肥西县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5年以158万元/亩竞得,总面积32.15亩。
通报同时发布了合肥福玺楼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合肥柏盈塑胶电器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电动自行车防护帽案、庐江县白湖镇丁柯冷冻食品店采购无“四证明”的进口食品案以及高新区爱婴玛玛母婴用品店经营未经注册婴幼儿配方乳粉案等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