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梅雨季节,合肥也迎来大范围降雨。连绵的雨天给大家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但一些精明的购房者却抓住雨天这一绝佳的看房时机实地查看房屋质量。与此同时,伴随着上半年一些楼盘的集中交付,梅雨季节房屋交房标准再次高频率的出现在了人们的视野中。
交房出现问题如何处理
交付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在交房标准里,处理办法为:
(1)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采取加固补强的方式来完成对工程质量缺陷的修复,这会保持社会的稳定,更能公平合理的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房屋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的,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出卖人应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其他损失的,则应由出卖人承担,这是《建筑法》第60条、《合同法》第111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1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3条等所明确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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