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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在一个屋檐下他们离婚不离家 “蜗婚”也尴尬

房天下整理综合  2010-06-20 07:57

[摘要] 一套房子,东面卧室前妻住,西面卧室前夫住,其他地方公用,这便是一对“80后”离婚夫妇的“蜗婚”生活。昨日,实在忍受不了精神压力的刘佳,终于决定同前夫王强“约法三章”,结束“蜗婚”。

王强也表示,“蜗婚”里的难堪事不少,两人是“错峰”使用厨房和卫生间,“上厕所就很麻烦,早上起来她上厕所总是习惯性地忘记关门。”王强还说,带新女友回家是件最头痛的事,“非常不方便,毕竟之前跟刘佳是夫妻,显得十分尴尬。”

谈判

“约法三章”结束“蜗婚”

昨日,再也无法忍受的刘佳约王强谈判,希望早点结束这场尴尬的“同居”生活。王强也说,其实他早有这个想法。

很快,两人就房子问题“约法三章”:房子暂时不卖,留着继续;王强搬出去住,双方仍共同承担月供,刘佳每个月多付800块“房租”;双方任何一方随时可以提出售卖房子,另一方应无条件答应,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终于结束了。”刘佳说,“从明天起,好好开始全新的生活。”

【专家观点】

“蜗婚”期间形成协议

四川大学社会学专家张小元:经济压力、无钱再买房等因素,是年轻人离婚后被迫住在一起的最主要原因。由于奢易俭难,“80后”已婚族的消费水平已达到一定高度,而离婚会让生活水平骤然下降,因此,很多人离婚后无力接受租房住,情愿选择“蜗婚”。

四川毫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孙顺发:“蜗婚”期间,离婚双方就生活支出分配达成统一意见,形成财务分配协议。(天府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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