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套房子,东面卧室前妻住,西面卧室前夫住,其他地方公用,这便是一对“80后”离婚夫妇的“蜗婚”生活。昨日,实在忍受不了精神压力的刘佳,终于决定同前夫王强“约法三章”,结束“蜗婚”。
一套房子,东面卧室前妻住,西面卧室前夫住,其他地方公用,这便是一对“80后”离婚夫妇的“蜗婚”生活。昨日,实在忍受不了精神压力的刘佳,终于决定同前夫王强“约法三章”,结束“蜗婚”。
为房子离婚不离家
2007年,刘佳和王强结婚了,在父母的帮助下,两人在城东八里小区买了一套81平方米的两居室,首付8万,月还款2200多元。但结婚还不到半年,两人就因争吵不断而离婚了。
离婚后,房子成了两人之间的难题。“房子是我们的财产,已经增值了10多万元,并且现在还在不断增值。”刘佳表示,如果把房子卖了平分,“分到的钱,双方都不够再买新房,还不如等房子继续增值。”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同屋而住,分房而居”。
尴尬
常为小事斤斤计较
离婚不“分居”,麻烦自然不少。虽然以前是一家人,但离婚后,所有开支就得算清楚。“每月的水电费用我俩平摊,可一到月底缴费时,他就抗议。”刘佳无奈地说,“他认为我用水比他多,因为我爱洗刷,我喜欢熬夜看书,电自然也用得多。而我会反驳他经常蹭我的饭……为这些小事斤斤计较挺尴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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