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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09年中国房地产楼市政策 走向先扬后抑

合肥房天下  2010-01-26 18:27

[摘要] 2009年是中国楼市剧变的一年,这一年里房地产市场经历了从低谷到高峰的华丽转身,房价和销量飞速上涨,这与上半年国家积极的宏观调控的关系密不可分。到了下半年,房地产形式一片大好之际,楼市政策开始转向抑制房价上涨,下面让我们来看看这一年里的政策走向。

2009年是中国楼市剧变的一年,这一年里房地产市场经历了从低谷到高峰的华丽转身,房价和销量飞速上涨,这与上半年国家积极的宏观调控的关系密不可分。到了下半年,房地产形式一片大好之际,楼市政策开始转向抑制房价上涨,下面让我们来看看这一年里的政策走向。

   2009年1月3日:

四大国有银行宣布:只要2008年10月27日前执行基准利率0.85倍优惠、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优质客户,原则上都可以申请七折优惠利率。

2009年2月23日:合肥

公积金贷款额度优惠:调整贷款额度,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由20万元调整为35万元;调整还贷能力系数,由0.35提高至0.5。调整首付款比例。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下调至20%。新政自即日起执行,至2009年12月31日止。

2009年2月25日:合肥

安徽省计划下调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我省物价部门就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扩大内需、促进我省经济增长,再次研究提出22项支持性价格政策措施。其中包括降低住房所有权登记费和存量住房交易手续费,对半年以上未入住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减半征收物业综合服务费。

2009年3月24日:合肥

合肥再推12条新规助楼市 买地可分期付款:提高公积金贷款上限、提高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标准后,合肥市再度出台对房地产市场的扶助政策,包括开发商拿地可分期付款、多渠道为开发商融资、降低小区停车位配套比例等,缓解开发商的资金压力。昨天,由合肥市建委、国土局、规划局、房产局联合签发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对外发布,共12条,从多个层面为开发商减负。

2009年4月14日:安徽

农民工城里租房可以落户:购房落户不再是农民工进城的惟一途径,在城里租房居住的农民工也可成为市民。由省公安厅等8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市落户条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被省政府办公厅转发至全省各地。至此,我省沉寂多年的户籍制度改革“坚冰”终于被砸破。

2009年4月24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重点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用地规划变更、容积率调整中玩忽职守、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期间完成规划许可的开发项目,逐一进行自查。对于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掩盖违规违纪问题的,要对部门责任人从严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09年5月14日:合肥

二套房优惠政策: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其他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利率等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

2009年5月25日:

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两部司法解释涉及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及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审判实践中的若干热点、难点问题,包括业主身份的界定、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划定、车位和车库纠纷的处理、住改商纠纷的处理、物业费纠纷处理、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及相应纠纷的处理等。这两部司法解释,是从“民生”概念出发,对普通业主权利的一种强调,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2009年5月25日:

发改委公布了《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提出今年将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建设部负责研究开征物业税。此前,北京、辽宁等10多省(市)开始物业税“空转”运行,有关物业税的开征讨论持续了四五年之后,再次成为今年上半年楼市的焦点话题之一。

2009年5月27日: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中明确,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资本金比例为20%,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资本金比例为30%。这是自2004年以来执行35%自有资本金贷款比例后的首次下调,已恢复到1996年开始实行资本金制度时的水平,从而预示着紧缩了 数年的房地产信贷政策开始“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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