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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池州市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规则。
租房提取上限提高,人才
贷款政策优化,退役军人贷款额度增高,并调整组合贷款还款提取规定。新政策自发布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若有国家政策调整或资金流动性不足,将做相应
调控。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宣布了一系列新政策,旨在优化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规则。根据新规,缴存职工若在池州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年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上限从14400元提升至18000元,而多子女家庭的上限则提升至27000元。对于新市民和青年人,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后,可以根据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与此同时,池州市放宽了对高层次人才和新引进人才的贷款限制,不再要求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此外,退役军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凭退役军人优待证,其贷款额度在原基础上增加10万元,但不超过市规定的贷款额度上限。最新政策还调整了组合贷款的还款提取规定,可以在无逾期的情况下,提取公积金余额用于结清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此次调整的政策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如果遇到国家政策调整或资金流动性不足的情况,将适时对政策进行调整。
池州此次推出的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无疑为许多家庭提供了实质性的帮助。特别是对租房提取额度的提升,无论是普通家庭还是多子女家庭,都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住房压力。此外,取消对高层次人才及新引进人才的贷款限制,显示了池州对留住人才的强烈愿望,这对城市的长远发展大有裨益。退役军人贷款额度的上调,也体现了对他们贡献的肯定和支持。值得一提的是,组合贷款新规的调整,给予了借款人更多的灵活性。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显示了政府对改善民生、促进住房市场健康发展的努力。未来,随着政策的不断调整与完善,池州的房地产市场将更加稳定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