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市东大街,12户拆迁户因行政部门之间的纠纷,十年前签订的商铺回迁安置协议至今未能交付使用。这些拆迁户已经拿到了回迁安置手续,但却一直没有收到商铺。最近,一审法院判决西安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向其中一位拆迁户马先生交付涉案商铺,并继续支付过渡费。然而,碑林区住建局声称商铺不是他们的产权,无法执行法院判决。此外,拆迁户还阻止了商铺装修和出租,而商铺管理方则表示自己与住建局无关。碑林区住建局表示已协调好另一处商铺作为回迁安置地点,希望能尽快解决问题。这起纠纷让人怀疑两个单位之间的债务纠纷为何让群众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