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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公积金中心最新通知!还贷数据共享助力住房公积金提取

合肥房小秘2023-10-09 17:24:18来自北京市

合肥市公积金中心最新通知!

为了提升服务水平和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合肥市公积金中心发布了一项重要通知。根据这个通知,有关购买绿色建筑、贷款计算基数、二手房贷款年限公积金提取等方面的政策都有了新的调整和改进。

首先,对于购买居住类绿色建筑的缴存人来说,他们可以享受更多的贷款额度。具体来说,如果购买的是一星级及以上的居住类绿色建筑,贷款额度将上浮20%。当然,这个上浮后的贷款额度不能超过规定的相应档次的贷款额度上限。

其次,针对新市民和青年人的刚性购房需求,合肥市公积金中心将租房提取额合并到公积金账户余额,从而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缴存人提供更多的贷款计算基数。

另外,针对二手房贷款,贷款年限将延长。房屋年限在10年以内的,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20%;房屋年限超过10年在20年以下的,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30%;房屋年限超过20年在30年以下的,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40%;房屋年限超过30年在40年以下的,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50%。同时,贷款年限与房屋年限之和最长不超过60年。

此外,公积金的提取方面也有一些新的政策。缴存人可以更方便地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款。每月可提取一次,提取次数从每年一次放宽到每月一次。

对于加装电梯的支持范围也有所扩大,缴存人和他们的配偶以及双方父母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的电梯加装费用。

最后,缴存人每年可以根据不同的提取类型申请提取公积金。如果家庭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情况,按照原有政策执行。

这些新政策将于2023年10月8日起施行。合肥市公积金中心希望通过这些创新举措,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让政策更具便民、利民、惠民的特点。同时,合肥市公积金中心还提供了相关的咨询和办理渠道,以确保缴存人能够顺利享受这些政策的便利。

该文章所包含的城市为合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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