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近发布了一项新的政策,以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根据这项政策,缴存人在购买一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新建商品住宅)时,贷款额度会上浮20%。不过,上浮后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合肥市规定的相应档次贷款额度上限标准。
另外,合肥市还将支持新市民和青年人的刚性购房需求。对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人来说,租房提取额和公积金余额将会合并计算贷款额基数。这项政策的目的是帮助年轻人和新市民更轻松地购买房屋。
此外,合肥市还推出了提取公积金“随心取”服务举措。以前,缴存人每年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但现在每月也可以提取一次。而且,在缴存人累计提取额不超过实际已还贷款本息时,可以随时提取公积金。
加装电梯提取政策的支持范围也得到了扩大。现在,缴存人可以将公积金用于本人、配偶以及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这项政策的目的是提高住房的便利性和舒适度。
最后,缴存人每年可以根据不同的提取类型申请提取公积金。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家庭公积金贷款还未结清,则按照原政策执行。
这些政策的调整将进一步促进合肥市的房地产市场发展,并为缴存人提供更多的购房和提取公积金的选择机会。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政策的信息,请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