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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下21万房款 房主半年不过户

安徽商报 报纸  2016-03-10 11:15

[摘要] 去年7月,24岁的小韩在合肥经开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与房主弟媳签订买卖合同后给房主汇去21万元,让对方还清贷款后办理过户。然而大半年过去了,过户却还是遥遥无期,对方只是让小韩再等等。

去年7月,24岁的小韩在合肥经开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与房主弟媳签订买卖合同后给房主汇去21万元,让对方还清贷款后办理过户。然而大半年过去了,过户却还是遥遥无期,对方只是让小韩再等等。

小韩是外地人,去年7月打算买套婚房,随后通过中介看中了位于经开区的一套二手房,“面积88平米,总价68万元左右。”

签合同的时候房主并没有来,而是委托其弟媳过来。小韩回忆称,他们没有看到对方提供的授权书,就跟她把合同签了,签完后他给房主汇去了21万元,“房主说还清了银行贷款才能过户,这笔钱就当首付款了。”之后房主始终没有露面与小韩办理过户手续,“每次都说等几天,这一等就是大半年。”小韩称。

记者联系上与小韩签订合同的房主弟媳小刘,她表示,不是不想过户而是有原因的。小刘说,房主之前在长丰做生意,小韩汇去的钱也投了进去,终亏损了,没能还上银行贷款。目前房主已经在外地找了个公司上班,暂时无法赶回合肥,现在她也不一定能联系上房主,但是房主正在筹钱想要尽快还清贷款,届时会立马将房屋过户

小韩表示不能接受,对方已经拖很久了。记者从中介公司了解到,目前他们正在积极帮小韩和屋主协商,希望他们能尽快完成过户。

对方收下钱 相当于默认合同

安徽韶阳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律师表示,当时房主找人代签合同虽然没有授权,但是已经收了小韩的钱,“事实上已经默认了这个买卖事实,因此房子算是卖给了小韩。 ”

李律师建议称,如果房主还是迟迟不愿意办理过户,就可认定违约,小韩可以向法院起诉房主,要求对方办理过户或是退还钱款并索要一定赔偿。同时李律师提醒称,购买二手房时,过户前好不要将钱给房主而是放在房产部门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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