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春节过后,省城二手房市场成交活跃。有业内人士透露,由“阴阳合同”产生的纠纷也呈上升态势。所谓“阴阳合同”,是指二手房买卖双方签订一虚一实两份合同,以达到逃避税费,或骗取贷款等目的。那么,在这类貌似皆大欢喜的“阴阳合同”的背后,隐藏着怎样的风险?
(山西晚报)[提要]春节过后,省城二手房市场成交活跃。有业内人士透露,由“阴阳合同”产生的纠纷也呈上升态势。所谓“阴阳合同”,是指二手房买卖双方签订一虚一实两份合同,以达到逃避税费,或骗取贷款等目的。那么,在这类貌似皆大欢喜的“阴阳合同”的背后,隐藏着怎样的风险?
春节过后,省城二手房市场成交活跃。有业内人士透露,由“阴阳合同”产生的纠纷也呈上升态势。所谓“阴阳合同”,是指二手房买卖双方签订一虚一实两份合同,以达到逃避税费,或骗取贷款等目的。那么,在这类貌似皆大欢喜的“阴阳合同”的背后,隐藏着怎样的风险?
案例一
案例二
太原市民刘某通过中介,看中了吴某的一套住房,总价款为100万元。刘某表示,目前手头紧张,即使通过贷款,也无法一下拿出首付,于是,中介公司建议,签订“阴阳合同”。“阴合同”签订总价款仍为100万元,但“阳合同”则为150万元,因为这样得到更多的贷款。合同签订后,吴某对“阳合同”多出的50万动起了歪心思。吴某将刘某告上了法院,称其还有50万余款未结清。刘某实在是有苦难言。
■律师分析
虽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此之前早有明文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执业人员不得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违规交易,但出于利益驱使,“阴阳合同”现象仍大范围存在。对于案例一中,为逃避税费的阳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当视无效,往往会按阴合同执行。而案例二中,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两种判决都曾出现过。但存在“骗贷”嫌疑,因此双方的银行信用记录将被抹上污点。
■政府部门提示
太原市房地产交易所存量房转移科科长靳维提醒消费者:在《太原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中,明确指出:买卖双方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如实申报交易价格,不得以低报、瞒报、漏报等方式偷税漏税,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山西省地税局税政一处冯苏芳表示,目前,太原市已经有了一套相对完善的房屋评价估税系统,如果买卖双方上报的纳税价格与估值相差甚远,将不予办理纳税手续,也就无法完成过户手续。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