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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霸王梯”想免单?成都法院这样判!

合肥房管家2023-12-26 16:36:28来自北京市

摘要:

【乘“霸王梯”想免单?成都法院这样判!】成都一小区因业主拒绝出资加装电梯引发的纠纷案例引起广泛关注。2楼业主李某某原先不出资却想使用新电梯,最终被法院驳回请求,法院以权利义务对等和公平原则为判决基础,引发对老旧小区改造和邻里关系的讨论。

正文:

近日,成都市青羊区的一个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引发热议。该小区一位2楼业主李某某,在电梯加装前表态不参与出资,却在电梯建成后想要使用,遭到其他业主的反对。随后,李某某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但成都青羊法院最终判决李某某的请求不成立。

事情起因于该楼栋住户为了提升居住便利,共同商议加装电梯。在此过程中,李某某与代理业主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声称自己无需承担电梯建设费用但仍享有使用权。然而,这份补充协议超出了代理业主的权限,被其他业主所不承认。当电梯建成后,李某某因不愿支付分摊费用而被禁止使用电梯,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的判决强调了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尽管李某某支付了部分维修和改造费用,但这些并非电梯建设费用。缺乏合理依据的补充协议不足以改变李某某应承担的分摊义务,因此电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能被确认。这起案件不仅涉及到个体业主的责任和权益,也触及了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集体行动的协调问题。

小编点评: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虽然是为了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但其中的利益协调和权责界定同样重要。在这起案例中,李某某的行为打破了邻里间的协调,也违背了公平正义的原则。对于李某某来说,不出资却享受便利,无疑是不公平的。法院的判决强调了集体协议的权威性和个体义务的必要性,这对于所有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案例都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此外,这起事件也反映出在社区改造和更新中,缺少明确的法律指导和足够尊重集体决策的机制。未来,在推进类似项目时,需要更多地考虑如何平衡个体和集体的利益,确保全体业主的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凝聚共识,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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