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合肥房精灵>  正文

手机看新闻

物业管理法律常识解答

合肥房精灵2023-11-25 04:56:22来自北京市

摘要:

物业管理法律常识解答】合肥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为了普及物业政策法规,指导各方依法处理物业纠纷,维护业主权益,整理了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常识。物业管理是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并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

正文:

合肥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为了普及物业政策法规,指导各方依法处理物业纠纷,维护业主权益,整理了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常识。物业管理是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并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卫生保洁、秩序维护、绿化养护和设备维护等事项。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等物业服务人管理。业主的身份确认以不动产登记簿或其他有效证明为依据。业主专有部分包括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而业主共有部分指建筑物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部分。小区内重大事项需由业主共同决定,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按不动产登记簿和专有部分数量计算。物业服务企业由开发建设单位选聘,业主大会可以通过表决方式更换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有权依法更换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