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支持总部经济发展,力争到2025年总部企业数量超过150家,成为长三角总部经济重要集聚地。该政策将通过荣誉激励、贡献奖励、员工激励、产业链对接、场景应用支持、金融支持、办公用房支持、用地保障、服务保障、出入境便利和“一事一议”支持等十个方面来推动总部经济的发展。这一政策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
在该政策中,合肥市将对总部企业的年度营业利润和本地经济贡献这两个指标进行奖励。如果企业的年度营业利润和本地经济贡献较上年增长了10%及以上,并且年度本地经济贡献不低于近两年最高值,那么该企业将根据年度营业收入的1%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其中,最高不超过20%的奖励金额可以由企业发放给管理团队。
此外,在金融支持方面,合肥市将对获得贡献奖励的总部企业,在上一年度新增贷款的基础上,按实际贷款利息金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贴息。对于在合肥市新购、自建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的总部企业,每平方米按照500元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分3年安排,每年的补助金额不超过企业年度本地经济贡献。
该政策的发布旨在进一步推动合肥的总部经济发展,吸引更多的企业选择在合肥设立总部。合肥市将提供综合性的政策支持和优厚的经济奖励,为总部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