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通知,调整了该市的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以进一步支持住房需求,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问题。通知中提到,贷款方面,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上调至60万元,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从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同时,符合特定条件的家庭,如绿色建筑、智慧住宅和多子女家庭,可在原有贷款额度基础上获得额外10万元的贷款额度。为了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新引进的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在池州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时,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也有所提高,从55万元调高至70万元,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从45万元提高至60万元。此外,通知还调整了购买二手房的贷款计算规则,二手房的使用年限不再计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为了促进二手房交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推行“带押过户”业务,以缩短交易时间和降低交易成本。在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方面,通知明确规定,在池州市行政区域内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自由职业者都可以申请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最后,通知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此外,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缴存职工也可以按需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年度最高提取限额为14400元,多子女家庭的提取额度在年度最高限额的基础上增加了50%。这些政策调整将进一步促进池州市的房地产市场发展,并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