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合肥发布住房公积金新规 同一套住房一年内仅允许提取两次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04-20 14:59

[摘要] 4月19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同一套住房一年内仅允许提取两次。

4月19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下简称“通知”)。

合肥发布住房公积金新规 同一套住房一年内仅允许提取两次

截图自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通知规范了三种公积金提取行为。,对于房屋频繁交易的,即1年内交易过两次的,不允许提取公积金。第二,对于异地购房且刚落户的,则应持有住房半年才可以提取。第三,职工已经离职后无法提取账户余额,则可以采取销户方式进行。

对此,专家分析认为,合肥此类通知具有积极的导向,也说明公积金市场出现了各类违规套现的做法。通过此类政策,将有助于促进公积金提取的规范性。

“随着当前大城市购房政策的趋紧,公积金的政策也有收紧的可能,这是相关购房者等所需要注意的地方。对于一些中介机构来说,也要注重规范操作,杜绝各类违规套现的做法。”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

提取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精神,按照市委巡察整改要求,现就《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的通知》(合积〔2019〕13号)补充通知如下:

一、同一套住房频繁交易提取(12个月内两次以上),不予提取。

二、职工异地购房,户籍在购房当日或之后转入购房地的,应持有该房屋半年后(商品住房以备案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购房发票时间为准)可提取。

三、职工符合提取相关条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个人账户状态为封存,提取限额大于账户余额的可申请销户提取。

特此通知

 2021年4月19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合肥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