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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土拍出新规:实施“举牌应价+摇号”!

合肥房天下  2018-08-23 14:05

[摘要] 合肥土拍出新规:实施“举牌应价+摇号”,不再书面报总价!报名参与竞买的人数达到3家,可举行拍卖出让活动。

快讯:合肥土地网发布《关于居住用地拍卖有关事项的公告》,土拍实施“举牌应价+摇号”的方式。

根据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六次主任(扩大)会议决定,现将居住用地(或商住用地)拍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全市范围内,以拍卖方式出让的居住用地(或商住用地),可在拍卖出让活动之日前40日发布公告。竞买保证金比例为出让参考价总额的20%以上。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成交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3个月内付清余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价款时,应按照期土地成交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二、即日起,全市范围内,以拍卖方式出让的的居住用地(或商住用地),如报名参与竞买的人数达到3家,可举行拍卖出让活动;竞买人不足3家(不含3家)的,由市土委会集体决策决定现场竞价或转挂牌或取消供应。鉴于市区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的居住用地(或商住用地成交价不得超过历史成交价,拍卖执行“举牌应价+摇号”方式(具体详见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实施“举牌应价+摇号”土地拍卖具体操作方式实施细则>的通知》)。庐江县和巢湖市继续执行举牌应价方式。

2018年7月3日,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合国土资公告[2018]31号、35号),公告以拍卖方式出让包河区S1802、S1805、S1803和瑶海区E1804等四宗居住用地和商住用地。2018年7月26日,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肥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东国土资公告[2018]235号),公告以拍卖方式出让肥东县FD18-11商住用地。

2018年8月8日,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合国土资公告[2018]38号),公告以拍卖方式出让包河区S1807、滨湖新区BH2018-03和BH2017-06号等三宗居住用地和商住用地

以上地块均执行上述规定。公告其他条件不变。本公告由合肥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1、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实施“举牌应价+摇号”土地拍卖具体操作方式实施细则>的通知》

2、2018年8月和9月拍卖居住用地(商住用地)限价和竞买保证金一览表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8月21日         

  附件:1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

《合肥市实施“举牌应价+摇号”

土地拍卖具体操作方式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局各处室、各单位:

根据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六次主任(扩大)会议决定,在坚持现场“并联”拍卖的前提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鉴于市区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的居住用地(或商住用地成交价不得超过历史成交价。自即日起,市区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的居住用地(或商住用地)拍卖执行“举牌应价+摇号”方式。

现将《合肥市实施“举牌应价+摇号”土地拍卖具体操作方式实施细则》予以印发,并阶段性实施。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23日

 

合肥市实施“举牌应价+摇号”土地拍卖

具体操作方式实施细则

现场拍卖开始后,主持人点算竞买人,宣读本实施细则。

阶段:举牌应价阶段(按亩均单价应价)

1.主持人宣布拍卖宗地的参考价(起叫价)、增价规则、增价幅度和地块限价,并明确提示设有底价。在拍卖过程中,主持人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2.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也可以自行报价,但报价的加价幅度必须是拍卖主持人宣布或调整的增价幅度的整数倍。竞买人一经应价或报价,不可撤回。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场上有2个或者2个以上竞买人同时举牌应价时,以主持人点到的号牌为准。

4.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5.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后,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出让人应当现场将密封的底价交给主持人,主持人现场开启密封件,该价格达到或超过底价的,并低于地块限价时,主持人宣布应价者为竞得人。未达到底价的,宣布流标

6.当应价或报价达到地块限价时,主持人宣布停止举牌应价或报价。出让人应当现场将密封的底价交给主持人,主持人现场开启密封件,该价格达到或超过底价的,主持人现场询问其他竞买人是否愿意以地块限价应价。

若无其他竞买人愿意以地块限价应价,主持人宣布应价或报价达到地块限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若有其他竞买人愿意以地块限价应价的,则主持人宣布进入摇号阶段。

地块限价为市国土局对外公布的地块所在区域成交土地单价和成交楼面地价计算的地块单价低者。(计算方法附后)。

第二阶段:“摇号”阶段

1.凡是愿意参加摇号的竞买人,在现场自行选择由市土地矿产交易管理中心统一提供的号码球,并在记录表上登记确认。

2.经登记确认的号码球,由参加摇号的竞买人自行投入摇号箱。主持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证处和特邀社会监督员监督下,现场从摇号箱中随机抽出一个号码球,并当场展示。

3.抽中的号码球展示后,当场宣布该号码球对应的竞买人为地块竞得人,限价即为地块成交价

本细则由合肥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  限价计算方法

步:以地块所在区域历史土地单价计算拍卖地块单价(单位:万元/亩)

第二步:以地块所在区域历史楼面地价计算拍卖地块单价(单位:万元/亩)

即:地块所在区域的历史楼面地价(元/平方米)÷15×拍卖地块容积率〔如地块有2个以上(含2个)容积率,取容积率低者〕

第三步:比较以上两种计算结果,限价为以上两种计算方法结果的低者(万元/亩)。计算结果保留到个位数,小数点后位数不计入。

附件:2  2018年8月和9月拍卖居住用地(商住用地)限价和竞买保证金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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