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晚报:11月合肥新商品房价微涨 长江路元旦前放行 合肥南部副中心三主干道升级

综合整理  2017-12-19 17:19

[摘要] 每日播报合肥楼市热点资讯,跟踪最新房价动向!

每日播报合肥楼市热点资讯,跟踪房价动向:

1、国家统计局发布11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 合肥新建商品房环比涨0.1%

12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11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显示,热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走势总体平稳,一线城市房价环比下降,二三线城市房价环比略有上涨。合肥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1%,实现4个月来首次环比上涨。 11月,15个热点城市房地产市场总体继续保持平稳。有11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下降,降幅在0.2个至3.2个百分点之间,其中,合肥同比下降0.3%。

此外,70个大中城市中一线和三线城市房价同比涨幅继续回落。据测算,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同比涨幅均连续14个月回落,11月份比10月份分别回落0.3个和0.2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同比涨幅均连续4个月回落。我省蚌埠和安庆两市11月新房价格与上月相比持平,同比分别上涨9.8%和5.4%,涨幅回落。(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2、安徽推进开发区优化整合 原则上实行“一县(市、区)一区”

省政府近日下发通知,部署全省开发区优化整合工作。我省将以和发展水平高的省级开发区为主体,整合区位相邻相近、产业关联同质的开发区。对小而散的各类开发区进行清理、整合、撤销,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其中提到,鼓励具备条件的开发区管理机构与行政区合并或合署办公,实行“城区合一、县区合一、镇区合一”。

根据部署,整合工作将于明年6月底前完成,开发区整合以县(市、区)为基本区域,原则上实行“一县(市、区)一区”。

整合区位相邻相近、产业关联同质的开发区

全省开发区优化整合范围为:、省级(含筹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不含进口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A型和B型保税物流中心),以及省政府明确纳入开发区管理的特别政策区。

以和发展水平高的省级开发区为主体,整合区位相邻相近、产业关联同质的开发区。对小而散的各类开发区进行清理、整合、撤销,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支持开发区跨县(市、区)整合、托管开发区,被整合开发区应突出主业、形成特色园区,被整合开发区的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等经济统计数据,可按属地原则进行分成。

确定开发区名称统一范式

整合后的开发区,名称统一调整为:安徽+所在县(市)名+开发区种类名或安徽+所在市+区名+开发区种类名,如安徽庐江经济开发区或安徽合肥包河经济开发区。原有的开发区,以国务院批准的名称为准。纳入开发区管理的,依据国务院规划批准设立的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和南北合作共建现代产业园区的名称,可暂时不变。确有需要体现开发区特色的,可经省政府批准可加挂牌子。

鼓励开发区管理机构与行政区合并或合署办公

在开发区管理体制上,通知提出,要按照“一个平台、一个主体、一套班子”,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开发区管理机构与行政区合并或合署办公,实行“城区合一、县区合一、镇区合一”。鼓励开发区引进公司制管理模式,或引入专业机构建设运营管理,提高专业化建设管理水平。(来源:中安在线)

3、“安徽路”元旦前将正式放行

为了“安徽路”精品改造工程尽早完工,建设者们披星戴月,紧张施工,成为寒冷冬夜里最暖最亮的一道风景。据了解,元旦前,市民有望迎来一条崭新的长江路!(来源:合肥晚报)

4、环巢湖保护区内各类建设项目暂停审批

4月27日至5月27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并于7月29日正式反馈了督察意见。我省及时制定上报了《安徽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全面部署开展整改落实工作。12月18日,省环保厅网站将《整改方案》对外公开。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全省上下正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以“不贰过”的态度,压茬推进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

整改方案

144个问题全部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针对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4大类15个方面问题和中办二次回访指出的问题,《整改方案》将其分解成144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整改牵头责任单位、包保责任单位、配合责任单位以及责任人、整改时限,将具体整改任务落实到16个设区市和16个省有关单位。

《整改方案》制定了四大类整改措施。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大力加强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三是强化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以淮河流域为重点,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皖北地区为重点,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四是强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解决,坚决清理生态功能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全面开展、省级自然保护区环境违法违规项目清理和整改工作。

蓝天保卫战

“十三五”末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高到80%以上

我省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求省、市级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每年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不少于6次;县、乡级党委、政府每年此类会议不少于10次,着力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提出到“十三五”末,确保全省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8%,设区的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高到80%以上;106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于Ⅲ类比例达到74.5%,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我省健全环境保护考核评价体系。把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一条底线,严格实施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类考核,坚决清理、废止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和向地方环保部门下达招商引资任务等不符合规定的政策。

年底前各设区的市制定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理办法

我省以皖北地区为重点,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到2020年,各设区的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加强各类扬尘污染治理。集中整治建筑(道路)、拆迁施工、混凝土搅拌站、工业堆场等扬尘污染,全面落实防尘措施。各设区的市政府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根据城市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城市建成区烟花爆竹逐步禁燃限放,2017年底前,各设区的市制定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理办法,明确禁燃限放的时段和区域。省级以上文明城市、生态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率先制定出台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办法。加大节假日期间监管力度,确保禁燃限放措施落实到位。

水环境保护

我省将坚持“五方治巢”加大滨湖湿地保护力度

我省将坚持治理西北、保护西南、防治东北、连通东南、修复环湖“五方治巢”,进一步加大巢湖流域治理和保护力度。

对汇入巢湖的河流实施总氮排放控制。到2020年,巢湖全湖维持轻度富营养状态并有所好转、营养状态指数控制在55以下,西半湖好转为轻度富营养、营养状态指数降到60以下。

我省将借鉴《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文件,修订《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划定巢湖流域水环境一、二、三级保护区。加快编制《巢湖综合治理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和《巢湖“一湖一策”实施方案》,强化规划的统筹引领和刚性约束作用。

我省将优化合肥市滨湖新区国土资源利用结构,加大湿地资源保护力度,禁止围垦和开发天然湿地,禁止改变天然湿地土地利用方式,禁止围填天然湿地的新建工程。调整相关规划,取消在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内侵占湿地作为商业用地开发的规划。

在滨湖湿地开发过程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划定并严守巢湖流域生态保护红线。编制实施《环巢湖湿地总体规划》,通过退耕还湿、退养还滩、河(湖)岸带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湿地植被恢复、人工湿地减污等措施,积极开展生态恢复与综合治理。

同时清理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内旅游开发项目,拆除滨湖新区旅游码头,尽快妥善处置“岸上草原”旅游项目和未批先建的9个停车场,退还旅游开发的2000亩湖面。按照规划实施巢湖沿线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

环巢湖保护区内各类建设项目暂停审批

为了杜绝违法开发行为,合肥在巢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获批和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具体范围划定前,停止审批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对已建成的商业和地产项目全面整改,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配套建设、规范运行污水治理设施或实施生态修复。

以《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施行时间(2014年12月1日)为节点,之前审批的项目,已经开工建设的在落实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可继续实施建设,对未开工项目严格审查,不符合《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一律停止建设;之后审批的,已完工的项目采取措施确保不对巢湖水环境造成影响,未开工且不符合《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一律停止建设。

明年底巢湖水质富营养化状态指数不超过2016年水平

为了严格控制入湖污染物总量,合肥市实施巢湖流域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强化点源面源内源治理,全面截流生活污水,治理调蓄初期雨水,多元补充河道生态需水,建设重污染入湖河流河口湿地,改善入湖水质。

如巢湖主要支流双桥河,划定双桥河禁养区范围,2017年9月底前全面取缔禁养区畜禽养殖,限期取缔非法排污口,到2018年底前水质恢复到Ⅳ类。南淝河全面开展排污口普查,对不达标排放的进行封堵,依法依规严处涉水企业偷排乱排行为。根据目标,2018年底前,巢湖水质富营养化状态指数不超过2016年水平。

严肃追责

任期内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恶化等情形党政领导干部终身追责

我省还专门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突出或任期内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恶化等情形的,依规实行终身追责,对负有责任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提拔使用或转任重要职务。

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14个责任追究问题,将进一步深入调查,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具体处理意见征得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后,向社会公开。

同时加大整改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力度,对整改不力、进展迟缓的及时约谈通报;对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严肃处理。实施省突出环境问题责任追究专项督导,每季度对16个设区的市至少督导检查1次。督导工作原则上为期1年,直至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来源:合肥在线)

5、轨道交通1号线载客突破4000万人次 2号线年内运行1号线延长运营时间

基于1号线开通后客流实际表现规律(双休日日均客流量普遍高于工作日),自2017年3月11日起,1号线于双休日增设高峰时段(10:00~19:00),高峰时段行车间隔加密至6分58秒,单日开行载客行程由206列次增加至242列次。

鉴于2号线将于年内开通运营,为提前做好轨道交通换乘准备,本月16日,市轨道公司再次调整1号线运行时刻表,全天运营时间延长135,行车间隔全面缩短。(来源:合肥在线)

6、合肥南部副中心三条主干道将升级 三条道路的招投标工作进行中

12月18日,记者从合肥市公路局获悉,合肥南部副中心三条主干道即将升级,都是过境庐江的交通动脉,建成后对完善合肥国省干线路网结构有重要意义。目前,三条道路的招投标及地方工作正在紧张准备中。

沿环巢湖大道到庐江更快捷

这三条主干道都位于庐江县境内,分别是S319军(埠)二()路泉水至皇姑段、S316庐城至桐城段和G346巢(湖)庐(江)路盛桥至庐城段。改建后的三条道路等级为交通干线一级公路。(其中老军(埠)二(坝)路是二级公路,新建段是新线;S316庐城至桐城段完全是新建一级公路;G346巢(湖)庐(江)路是二级升一级。)

据了解,S319军(埠)二()路(泉水至皇姑段)起点位于庐城镇南外环路与东外环路交叉口,终点接无为段规划军二路,全长21.613公里。

其中,兆河特大桥设计全长1406米,主桥为(150+80)米独塔斜拉桥,主梁主跨为钢箱梁,边跨为预应力混凝土箱梁,采用整体式断面,主塔采用矩形断面独式混凝土桥塔,下部采用承台及群桩基础引桥长1176米,采用预制小箱梁,下部结构为双柱式桩柱接盖梁桥墩,桥台采用肋板式桥台。

S316庐城至桐城段起点位于G3京台高速庐江南出入口与庐城外环南段交口,终点位于庐江与桐城交界岳庄上跨“引江济巢”工程柯坦河,路线全长20.3公里。

G346巢(湖)庐(江)路盛桥至庐城段地处巢湖南侧,项目起点接环巢湖旅游大道盛桥连接线,终点位于庐江县城内环北路,全长25.424公里。

建成后的三条主干道均接庐江县城,大致呈东西走向,是过境庐江的三条交通主动脉。这三条道路的建设对完善合肥国省干线路网结构,促进产业转移示范区——皖江城市带成员和合肥南部副中心庐江经济的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客车途经盛(桥)同(大)路许桥要绕行

因X062盛(桥)同(大)路许桥改建工程需要,自2017年12月19日10时起至2018年2月5日10时止,对该桥进行封闭施工,途经盛同路许桥的中型以上车辆就近选择道路绕行。

许桥位于庐江县重要县道(X062)盛同路K7+810处,老石拱桥,本次维修方案为拆除重建,主要包括拆除老石拱桥,重建单跨混凝土T形梁桥。“施工采取全封闭交通组织方案进行施工,其间在老桥右侧修筑4米宽临时便道供小型轻型车辆及行人通行,大货车绕道行驶。”相关负责人提醒。

其中,白山往返盛桥中型以上客车,可由X089(环巢湖大道白山连接线)→S601环巢湖大道绕行→环巢湖大道盛桥连接线绕行。白山往返盛桥中型以上货车,需要提前选择X089(庐白路)、庐城外环北路、S316(巢庐路)等道路绕行。(来源:合肥在线)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合肥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