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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利丰问题房商谈无果 增价20%回购方案被拒

中安在线  2017-06-15 08:48

[摘要] 据新安晚报消息,5月31日,位于合肥徽州大道上的宝利丰广场向业主交付新房,部分业主拿到房后,发现新房与当初看到的样板房差距较大。在维权过程中,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发生争执,场面一度混乱。

据新安晚报消息,5月31日,位于合肥徽州大道上的宝利丰广场向业主交付新房,部分业主拿到房后,发现新房与当初看到的样板房差距较大。在维权过程中,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发生争执,场面一度混乱。

今日下午4点,在合肥宁国路包公街道办事处,安徽宝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宝利丰)与“问题房”维权业主展开第二次商谈,但截止到今日下午6点40分商谈结束,双方并未达成实质性进展。

开发商给出两种方案愿以高于原价20%回购被拒

今日下午3点半,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来到宁国路包公街道办事处大厅,发现已有不少维权业主等待。4点前,4名宝利丰方代表来到现场,与5名业主代表进入会议室。记者被拒绝进入商谈现场。随后,在包公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就“问题房”展开沟通协商。

今日下午6点40分左右,5位维权业主方代表结束商谈,向现场等候的其他业主们介绍情况。一位业主代表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总结归纳一下,开发商给出的解决方案只有两个,“一个是把阳台的门往内移,移到和带玻璃的那堵墙平行,把阳台变大一点,房间变小一点。”“另一个是开发商愿意以比原购房价增加20%的价格,回购问题房。”

针对开发商提出的方案,业主代表告诉记者,“个方案只是装修而已,我们可以自己去想。”“第二个方案回购价格不符合业主预期,希望开发商回购正常的房子给我们。”

业主提出多种赔偿方案商谈到6时40分无实质进展

业主代表介绍,在与开发商的商谈中,业主方提出多种解决方案。“种,开发商还房子;第二种,业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了开发商回购房子可以,但需要退一赔三。第三种,除了三倍赔付房间内子所占建筑面积价值近10万元外,后期房屋租金、精神损失、维权成本费用等相关问题,应由开发商承担。”

此外,维权业主代表称,现在“问题房”业主都拒绝收房开发商需赔违约金

而对于维权业主提出的解决方案,开发商4名代表婉拒采访,会议结束后坐车迅速离去。

包公街道工作人员的表示,“开发商并没有给答复,街道也把意见和开发商说了,但开发商现在还不能给答复,可能与他们的心理底线差了很多。”

据现场业主代表介绍,双方将在下个星期二下午三点,继续在包公街道办事处就“问题房”进行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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