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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不足龄儿童入学门槛将“放宽”

江淮晨报  2017-03-25 08:32

[摘要] 今年秋季开学,我省不足6周岁的儿童也有望入学。昨日,我省发布中小学入学方案,正式提出不足龄儿童入学“可放宽”,并首次明确了不足龄儿童入学的两项条件:学校有剩余学位,年龄需在当年12月31日之前。此外,还要求各地采取单校划片的方式,拟定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

今年秋季开学,我省不足6周岁的儿童也有望入学。昨日,我省发布中小学入学方案,正式提出不足龄儿童入学“可放宽”,并首次明确了不足龄儿童入学的两项条件:学校有剩余学位,年龄需在当年12月31日之前。此外,还要求各地采取单校划片的方式,拟定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

【不足龄儿童入学】

学校有剩余学位

不足龄儿童入学门槛可“放宽”

今年2月22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根据昨日我省发布的中小学入学方案,今年,我省不足龄儿童入学门槛可“放宽”。

实际上,我省早在四年前就曾试水过“弹性入学”的政策。

“原则上小学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止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通知中,也首次明确了不足龄儿童入学的两项条件。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各地要做好引导工作,不鼓励不足龄儿童入学,不得超班额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

此外,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入学原则】

采取单校划片的方式

拟定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

在入学原则上,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原则上采取单校划片的方式,合理拟定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根据要求,我省中小学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各县(区)原则上公办小学不得招收择校生,公办初中招收择校生不得超过招生总额的5%。经省教育厅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不得超过招生学校当年招生总数的15%,且不得超过县(区)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

【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可在居住地附近学校入学

按照国务院和我省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将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方便随迁子女入学。

省教育厅表示,持有我省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就业证明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具体材料由各地确定),向居住地所在入学区域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规范招生】

严禁恶性抢夺生源、超班额招生

在招生管理上,省教育厅将把义务教育阶段违规招收择校生、民办学校考试和变相考试招生、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费用等三方面的违规行为纳入对当年县区党政领导教育考核内容,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和省厅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考核之中,严格奖惩兑现。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禁止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超出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人数招生和超班额招生。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各地要采取严格措施坚决制止民办学校招生过程中的无序竞争、恶性抢夺生源、重复招生和乱收费等不正当行为。违规招生一经发现要依法纠正,对于拒不执行改正的,停止或减少其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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