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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过了户 卖主不挪窝要求再加十万块

江淮晨报  2017-03-10 07:09

[摘要] 付了全款,在中介帮助下办了过户,连水电气也在自己名下,却拿不到法律意义上属于自己的房子。3月9日,买房者小张称,原房主以房价上涨为由要求补齐差价。但他诉诸法院后,法院帮助执行还换了锁,但是次日原房主又来换了锁。对于此事,律师称上述原房主行为违法,建议小张报警或者再次求助法院。

付了全款,在中介帮助下办了过户,连水电气也在自己名下,却拿不到法律意义上属于自己的房子。3月9日,买房者小张称,原房主以房价上涨为由要求补齐差价。但他诉诸法院后,法院帮助执行还换了锁,但是次日原房主又来换了锁。对于此事,律师称上述原房主行为违法,建议小张报警或者再次求助法院。

过户后原房主赖着不愿走

今年30岁的小张在合肥从事快递工作,去年2月18日,他在合肥市瑶海区龙岗附近看中了一套二手房。“经过协商,94平米的房子总价62万多元。”小张告诉记者,他从家里凑了一部分资金,将首付交了后,在中介的帮助下,于去年3月17日办理了过户手续,随后银行贷款如约进入原房主的账户,该房屋的所有权和水电气户主,均已变更到小张的名下。

然而,虽然小张已经从法律意义上拥有该住房,可原房主并没有及时腾出房屋,即使在中介的催促下,原房主依然霸占着这套房屋。“先是说4月份搬走,后来改到5月20日,然后又到现在一直占着房子不走,用的水电费还是我掏的。”小张说,他多次协商未果后求助中介,但是中介也拿对方没办法。

法院强制执行后原房主又霸占

记者联系上为小张办理相关手续的中介张某,后者称已多次上门催促,但是对方以“出售价格太低”为由,要求补差价10万元才能搬走。不过张某也表示,已经按照约定价格出售的房屋,没有理由要求买受人额外交钱。

此后,小张联系了律师事务所,将原房主王某告上法庭。结果不出意料,去年9月,瑶海区法院判决小张胜诉。不过面对判决书,原房主依然不为所动。

3月6日下午,应小张申请,瑶海区法院执行法官、律师、物业一起来到该小区强制执行。因当时该房屋内没人,只有部分生活用品,在执法记录仪的监督下,法官将该房屋换了锁,并将钥匙交给小张。

3月7日,等到小张再次来到房屋准备打扫卫生时,令人惊讶的一幕又发生了。

“原房主来了,又给房子换了锁,强占了我的房子。”小张介绍称,他当时报了警,随后辖区警方将双方带到派出所进行协调处理。

律师:原房主涉嫌非法入侵

记者从辖区警方获悉,目前双方对该房屋产权争议不大,但是原房主王某认为“卖亏了”,因此想要对方补一点差价。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奥认为,在二手房已经交易时,已经完成产权变更后,原房主不得以非法理由再要求“补差价”,对于该案中,在法院已经强制执行后,对方又回来换了锁,应当属于非法入侵民宅,如果情况复杂,亦可认定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建议张先生通过报警或者重新求助法院。 记者 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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