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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价高未必能拿地 合肥土地拍卖出台“新玩法”

新安晚报  2016-11-22 09:37

[摘要] 开发商竞价拿地,一般是价高者得,不过这样的情况以后可能要改变。昨天下午,合肥国土部门发布一则土地拍卖补充公告,引发业内关注。根据公告,合肥土地拍卖方式将进行改革,开发商拿地分为举牌应价、书面报价、摇号三个阶段,其中书面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区域历史高价,否则属无效报价。

出价高未必能拿地 合肥土地拍卖出台“新玩法”

开发商竞价拿地,一般是价高者得,不过这样的情况以后可能要改变。昨天下午,合肥国土部门发布一则土地拍卖补充公告,引发业内关注。根据公告,合肥土地拍卖方式将进行改革,开发商拿地分为举牌应价、书面报价、摇号三个阶段,其中书面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区域历史高价,否则属无效报价。

房价:新建住宅备案价格将受限

公告称,为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竞争,对今年11月7日发布的《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作出补充。这场土地出让会定于11月30日举行。其中,瑶海区E1609(障山路以东、月亮湾路以南)、瑶海区E1610(障山路以西、月亮湾路以南)、高新区KD4-1(习友路以南、杨林路以西)、包河区S1605(北京路以东、黄河路以北)、蜀山区W1607(西二环路以西、樊洼路以南)、庐阳区N1608(五河路以北、双岗小学西侧)等六宗地块将亮相。

根据公告,上述6宗地块竞得人办理住房销售备案价格时,不得高于区域内2016年10月31日前同品质、同类型项目高备案价格。此款由合肥市物价局会同市房地产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此举意味着,上述地块开发出来的房子,售价将受到限制。

拿地:报价不得高于区域高价

公告还明确,11月30日举行的土地出让会在坚持现场“并联”拍卖的前提下,将改革市区和肥东、肥西、长丰三县单宗土地拍卖具体操作方式。其中重要一点是:开发商竞价不得高于或等于地块所在区域历史高成交价,超出则属无效报价。据了解,区域历史高成交价中,包括高成交地价和高成交楼面价。竞得人报价不得“触碰”其中任何一个。

具体竞价过程分三步走:

首先:举牌应价(按亩均单价应价)。竞买人在参考价(即起始价)基础上,按主持人宣布的竞价阶梯举牌应价,不允许跳价增叫。

其次:书面报价(按地块总价报价)。所有竞买人在一次举牌应价后,主持人口头征询是否参加书面一次性报总价。同意书面报价的竞买人,其所报总价不得高于或等于地块所在区域历史高成交价,超出则属无效报价。低于历史高成交价并高于或等于保留底价的,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高者仅有一人,即为土地竞得人。

后:摇号阶段。如果有效报价高者不止一人,主持人当场宣布“摇号”。在有效报价高者中,摇号抽中地块终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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