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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业主吐槽维权有多难续:阳台“张嘴”呼救无人理

中安在线  2016-08-26 10:19

[摘要] 昨天有多位合肥业主来电反映建筑垃圾堆放点靠近住房、阳台地面下沉等问题,记者接到投诉后进行了走访,并第一时间把问题反馈到相关部门,寻求解决途径。关注业主维权难题,您可以继续拨打962000热线吐槽。

昨天有多位合肥业主来电反映建筑垃圾堆放点靠近住房、阳台地面下沉等问题,记者接到投诉后进行了走访,并时间把问题反馈到相关部门,寻求解决途径。关注业主维权难题,您可以继续拨打962000热线吐槽。

地面在下沉阳台裂缝能容手

投诉人:徐先生小区:邮电新村

昨天,合肥市民徐先生致电本报热线,称自己所在的邮电新村小区13号楼的一楼阳台出现了地面整体下沉的情况。这种情况导致多个住户院子的窗户变形和掉落、地面开裂、水管扭曲。记者就此采访物业,物业称由于小区是房改房,没有可用的房屋维修基金,所以暂时无法修理,正在积极协调。

探访:

阳台裂缝能伸进手

昨天中午,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来到邮电新村小区。徐先生先带记者来到13号楼的外侧,看到靠路边的一楼阳台外侧墙体,跟主楼之间居然有条“缝”。记者走近一看,这条缝隙大得可以伸进一只手,而且缝隙是透光的,也就是说,阳台已经整体跟主楼楼体“脱离”了。一起歪斜的还有阳台的窗户,窗框也已经“离开”了原来的位置。

在一楼院子里,记者看到阳台的地面跟主楼也有了一条很明显的裂缝。此外,阳台的水管也有些变形了。“2014年的时候,我家阳台上的这个窗户突然轰隆一声整体掉到院子里了。我们仔细检查,才发现整个阳台都已经倾斜了,窗框跟水泥之间出现裂缝,所以才掉了。后来我们自己修理好,还塞进铁片之类的东西加固,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又开始出现裂缝,而且越来越大,我们才知道地面一直在下沉。”徐先生说。

作为这个小区的批住户,徐先生说该楼所在地原来有个池塘,可能是当年地基没打好,才导致现在的问题。

物业:

小区没有维修基金

据了解,邮电新村小区13号楼的一楼几户人家都出现阳台地面下沉现象。徐先生称,他们早就跟物业沟通过,但是物业一直推脱敷衍,没打算给他们维修。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昨天就此联系了邮电新村物业负责人骆经理。骆经理告诉记者,住户确实向他们反映过这件事情,他也早就知道,但是想维修下沉地面比较困难,因为他们现在没有可用的维修基金。

“这个问题维修起来工程量是比较大的,要拆掉一楼阳台重新奠定地基,耗资不小。一般在普通商品房的小区里,这种情况要动用房屋维修基金。但是邮电新村的性质是房改房,我们手里并没有房屋维修基金。去年老旧小区改造的时候,我们也就此咨询过合肥市住建局,还为此打了报告作为一个项目上报上去,但是一直没有批复。住建局工作人员称这种情况可能需要小区业委会向小区原单位也就是邮电管理局申请专项维修基金。”骆经理对记者说,“现在我们也在积极协调此事,希望能够拿到房屋维修基金进行整修。”

马女士家窗外不远处就是建筑垃圾堆放处。

投诉人:马女士小区:汉嘉·都市森林

合肥汉嘉·都市森林小区业主马女士反映,小区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就设在自家窗户旁边,又脏又乱,垃圾车噪音又大,生活受到很大影响。据了解,马女士家住在1楼卧室和书房窗户正对着垃圾池,近距离仅五六米。

居民:

垃圾池在窗外不远处

昨日,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来到位于合肥市潜山路与贵池路交口的汉嘉·都市森林南区,在38栋与39栋之间,看到一个面积五六十平方米的垃圾堆放点。一名前来倒垃圾的工人表示,这个垃圾堆放点已经存在好几年了。

马女士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她是2007年底入住这个小区的,2008年初,屋外就设了这个建筑垃圾堆放点。“当初物业表示,过两年业主装修得差不多就挪走,但到现在已经八年多了。我们也向物业多次反映,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垃圾堆就在窗外五六米远的地方,虽然物业会不定期清运垃圾,马女士还是觉得脏乱的状况让自己的生活受到了影响,而且清运垃圾的车辆噪声也让一家人烦恼不已。马女士还告诉记者,春节期间,因为烟花爆竹的纸屑也堆放在这里,已经连续两年发生火情。

物业:

小区规划图上早就有

该小区业委会办公室的张主任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因为垃圾堆放点的设置,38栋、39栋业主跟物业矛盾很大,业委会也反映了多次。“我们提出过建设封闭式垃圾站,部分业主不同意。我们跟物业提出垃圾不落地,搞几个带轮子的大铁箱,物业又不想搞。”

汉嘉·都市森林物业服务中心上午周经理表示,当时业主买房子的时候,小区规划图上面就有这个垃圾池,就是用来堆放建筑垃圾的,“能怎么调整呢,小区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存放垃圾了,放到别的地方也不会有人同意的。”物业工作人员称,不仅南区,该小区的北区也有这样的垃圾堆放点,对于垃圾清运给居民造成的影响,以后会尽量协调安排合适时间,避免影响居民生活。

部门:

垃圾堆放点设置没标准

根据《合肥市城市管理条例》规定,“居民因装饰、维修等产生的垃圾,应当实行袋装,并投放到物业管理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由物业管理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具有专业运输资格的单位统一运送到临时建筑垃圾中转场所。”

然而,对于建筑垃圾堆放点的设计标准和使用年限,多部门均表示没有相应的规定。合肥市城管局相关人员表示,装修垃圾处理和运输由城管部门进行管理,但是小区内垃圾集中点设置却不在他们的管理范畴。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从合肥市规划局了解到,按照《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小区内应当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但是对于是否设置建筑垃圾堆放点并没有强制性要求和相关规划要求。

后,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又以扬尘污染为由向合肥市环保局投诉。很快,工作人员回复,他们已经与马女士取得联系,将安排人员上门了解情况。但是,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小区内建筑垃圾堆放点的设置,环保部门也没有出台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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