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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民卖房今起无需配偶同意 登记人有权处置

安徽网  作者:吴月峰  2016-07-01 08:56

[摘要] 随着政策一年过渡期的结束,今天开始,合肥市不动产登记模式将由“审查婚姻关系”改进为“询问共有关系”。市民卖房将无需经过配偶同意,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经询问归其所有,谁就有权处置房屋。

随着政策一年过渡期的结束,今天开始,合肥市不动产登记模式将由“审查婚姻关系”改进为“询问共有关系”。市民卖房将无需经过配偶同意,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经询问归其所有,谁就有权处置房屋。

据了解,今天起登记模式正式由“审查婚姻关系”改进为“询问共有关系”,即在房地产权属登记时,只对权利共有情况进行询问,如询问结果与登记簿记载内容一致,便可办理相关登记业务。不过,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障性住房在登记时,仍对权利人婚姻状况进行查验,属夫妻共有的,需共同申请。

值得提醒的是,房屋有贷款,已经办理他项权证的房屋不能单独办理变更登记。如需办理有关登记,要么将银行贷款提前还完;要么取得贷款银行的同意,并由贷款银行协助办理相关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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