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天上午,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就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作出规定。
今天上午,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就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作出规定。
通知表明,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6]77号)文件精神,现就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通知如下: 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执行时间从2016年7月1日起,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以契税缴纳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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