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月21日下午,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五次主任(扩大)会议召开,会上对合肥商品房贷款将执行差别化政策。
6月21日下午,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五次主任(扩大)会议召开,会上对合肥商品房贷款将执行差别化政策。
其中商品房低首付比为25%,下列情况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为40%:
1、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包括在外地贷款的记录。
2、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且有相应贷款结清。
3、居民家庭无住房,但有一次贷款记录。
下列情况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为50%:
名下有一套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申请的,首付比为50%。
下列情况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为60%:
1、居民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有购房贷款记录。
2、居民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已经结清购房贷款记录。
3、居民家庭有2次购房贷款记录,且已经结清次购房贷款记录的。
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的购买提供住房公积金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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