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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营改增”试点5月全面推开 纳税更便利税负只减不增

安徽网  作者:汪乔 杜陈晨  2016-04-03 19:54

[摘要] 每年4月是我国的税收宣传月,今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营改增”。自今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将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李克强总理更是对营改增工作提出了“税负只减不增”的要求。

每年4月是我国的税收宣传月,今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营改增”。自今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将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李克强总理更是对营改增工作提出了“税负只减不增”的要求。记者从4月1日安徽省召开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新闻发布会暨第25个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上获悉,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开,全省预计能新增30余万纳税用户,税务部门将安排试点纳税人分期分批上门办理纳税申报、开展营改增纳税人专题培训、试点微信办税,确保广大纳税人能正常申报并更加便捷地缴纳税款。

前期试点:共惠及约16万户纳税人累计减税150.49亿

安徽省国税局总经济师胡立文介绍,自2012年10月1日以来,我省先后顺利完成了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广播影视业、铁路运输业、邮政业和电信业等行业的营改增试点工作。试点以来,我省营改增共惠及约16万户纳税人,累计减税150.49亿元。

营改增后,我省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第三产业在GDP中的占比由试点初期的31.2%,提高到当前的37.3%。截至2015年底,我省共有现代服务业营改增纳税人13.04万户,较试点初期增加11.43万户,增长6.3倍。

2015年,我省营改增行业新增民营企业1.89万户,占营改增全部新增户数的73.3%,全部营改增民营企业累计实现增值税近9亿元。2012年10月试点以来,营改增企业已为我省新增就业岗位逾45万个

全面推开:预计新增36万纳税用户

胡立文表示,前四次营改增全省国税部门共接收试点纳税人3.25万户,本次扩围接收36万户,是前期移交户数总和的10倍以上;另外,全省还有12万套二手房的自然人纳税人(其中:近一半的纳税人缴纳营业税)。目前,纳入全省国税部门管理的纳税人共85万户,本次扩围后将达120多万户,增幅42.4%,

记者了解到,在营改增推行过程中三个关键节点很重要:一是三月下旬到4月28日开展税源的调查核实和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同步推行工作。二是5月1日纳税人能顺利开具专用发票。三是6月份征期试点纳税人能成功申报并缴纳税款。

安徽省地税局副局长倪三立表示,全省地税系统3月14日就顺利完成了36万户纳税人信息的移交工作。目前,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只剩下29天,省地税部门将在前期试点纳税人信息资料顺利移交的基础上,积极协助国税部门对未经确认的信息资料逐户进行清理核查。

开展纳税人专题培训 大力推行网上办税

为了帮助营改增纳税人顺利完成税制转换,安徽省国税局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营改增纳税人专题培训。培训从今年3月份开始启动,根据纳税人的行业类别和营改增试点的推进情况,采取分类、分级、分阶段的方式逐步开展,培训辅导实行“一对一”包保服务,确保所有营改增纳税人知政策、能开票、会申报。截至目前,该省各级国税机关已开展营改增纳税人专题培训96场,参训人员近万人次。

开展营改增纳税人专题培训,只是该省国税局为营改增纳税人“减负”的举措之一。不久前召开的全省营改增试点动员工作会议上,安徽省国税局提出了“十个到位”的工作方针,从户情核查、升级版推行、办税服务、预约申报、宣传培训、协作配合、信息系统、效应分析、征管街接、督办问责等10个方面对营改增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落实这些要求,该局将营改增工作任务分解细化为67个具体项目,其中54个与优化办税服务质量、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有关,为营改增纳税人开出了长长的“减负”清单。

在增加办税资源方面,省国税局将在全省办税服务厅新增300多个服务窗口,600余台自助办税设备,开设营改增绿色通道,以及探索国地税共建办税服务厅、国地税互派办税人员等方式;在减轻办税压力方面,大力推行网上办税,引导纳税人网上申请邮寄发票,落实二手房地税代征,探索个体和边远地区零散税收委托代征等方式,方便纳税人足不出户或就近办税。在宣传引导方面,通过各类媒体尽快发布《致全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一封信》、营改增热点问题解答、税收政策指南等官方宣传资料,保持12366热线、网站、微博、微信等咨询渠道畅通有效,及时解决纳税人疑惑,积极争取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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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营改增试点5月全面推开

安徽营改增试点5月全面推开(1)

记者整理:“营改增”之后的常见问题汇总

1)相比以往试点的行业,这次全面推行营改增有何特殊性?

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施营改增,不仅其业态复杂、纳税人数量众多,与以往存在较大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这次营改增需要着力改善对自然人的税收管理与服务。由于二手房交易的主体大多是自然人,对二手房交易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增值税纳税人中将增加较多的自然人,这对长期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纳税人的增值税而言,是一个新的挑战,需要相关的管理和服务措施能够充分跟进。

二是这次营改增需要试点当月就实现开票和申报同步保障。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作为增值税纳税人,通常按月进行纳税申报,因此,在以往试点中,重点是保障“当月顺利开票”“次月顺利申报”。全面推开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的自然人成为增值税纳税人且需按次纳税,因此,在试点天就要保障既能顺利开票,又能顺利申报,这对试点准备工作的要求更高、时间更紧。

三是这次营改增需要国税地税有更好更深更广泛的合作。目前,房地产交易涉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在交易过程中,相关税种的纳税事宜通常是一并办理。营改增后,房地产交易增值税的征管与服务,要充分考虑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的关联性,需要国税与地税通过更好的合作实现。

四是这次营改增需要对纳税人进行更多更细的辅导培训。以往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有相当一部分在试点前就从事增值税应税业务,对增值税制度有一定的接触和了解。这次将要开展试点的纳税人,不仅数量庞大,而且大多仅从事营业税应税业务,缺乏对增值税的基本了解且还有相当一部分自然人,试点前对政策宣传培训和办税操作辅导的要求都将大为增加,需要做更多更细更扎实的工作。

2)税务部门为确保纳税人顺利开票和申报,作了哪些准备?

开票和申报是增值税纳税人办税的两项核心业务。为确保纳税人顺利开票,税务部门正在积极开展税控器具及发票印制发售的相关准备。一方面,将协调组织税控器具生产、服务单位,制定税控器具发行、安装、培训任务单及时间表并切实加强监管;另一方面,将通过深入调研、实地走访、合理布点,科学测算税控器具及发票用量,妥善做好税控器具初始化发行工作,确保提前发放、配置到位,为税制转换日试点纳税人顺利开出发票做好保障。为确保纳税人顺利申报,税务部门将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试点纳税人,使用真实的业务数据,在模拟环境和生产环境中提前进行全环节测试和验证,为可能出现的问题预留处理时间,为试点纳税人如期、有序申报排除障碍。

3)营改增纳税人在5月1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在5月1日以后的税收检查中被发现而需要补缴税收,是缴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应补缴营业税

4)营改增后国税部门管理和服务户数会急剧增加,在优化办税服务、避免办税拥堵方面作了哪些准备?

营改增后纳税服务方面压力骤增,针对这一问题,省国税主要采取了七项措施,确保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一是大力推行网上办税,对已在地税部门实行网上申报的试点纳税人,尽可能继续实行网上申报,其它涉税业务网上办理量要达到50%。二是推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简并征期工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改增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实行按季申报。三是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增设办税窗口,开设营改增绿色通道,增配全功能的自助办税终端,以及探索国地税共建办税服务厅、国地税互派办税人员等方式,切实提升办税服务厅的服务能力。四是主管国税部门对国地税共管的一般纳税人,应及时办理营改增税种登记,便于其自行办理网上申报。五是创新纳税服务方式,通过网上申领、邮寄发放等方式发售发票,减少纳税人上门办税事项。六是落实好二手房由地税代征相关规定、积极探索个体税收和边远地区零散税收等委托地税部门代征,尽可能减轻国税办税服务厅的压力。七是制定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及时妥善解决办税服务厅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5)营改增对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有无帮助?

本次纳入试点范围的小微企业的原营业税税率分别是5%或3%,营改增后小微企业将改为3%的征收率,且销售收入不含税。这就意味着,同样是10000元的销售收入,在营业税模式下,原营业税小微企业,适用5%或3%税率的需要缴纳500元或300元的营业税,营改增后,只需要缴纳291.26元的增值税。因此,绝大部分小微企业的负担是减轻的。

6)前期营改增试点中,为什么少数纳税人的税负会上升?

营改增在实现整体减税的同时,少部分纳税人出现了税负上升,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设备投资周期的因素。一些纳税人由于在试点前已经完成了设备投资,改革初期投资需求相对较低,由此带来了进项税额抵扣规模较小而导致的税负上升。随着时间的推移、设备投资逐步增加,这个问题将会得到不同程度的解决。二是试点范围有限的因素。目前营改增仅在部分行业试点,与试点纳税人经营密切相关的路桥费支出、保险费支出、房屋租金支出以及不动产购建支出等项目,由于相关行业尚属营业税征收范围,不能纳入增值税进项抵扣,从而对部分纳税人带来了一定的税负压力。随着改革在所有行业推开,这个问题也将基本解决或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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