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合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交接仪式举行,标志着合肥市不动产即将统一发证。据预计,6 月前完成市本级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0 月底前完成各县市的不动产权证书颁发。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不动产物权的确认和保护制度,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明确要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如今,市场交易越来越频繁,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也是公平保护公民财产权的要求。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不动产统一发证实施后,以前的土地证房产证将“合二为一”,变成不动产权证书,“这样老百姓在一个部门一个窗口办理就行,也不用来回跑了。”

  据了解,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后,合肥将采取优化窗口服务等措施,减少办证环节,节省登记费用,方便企业、群众申请和办理不动产登记。据介绍,未来合肥市本级将有五个窗口可以办理,分别在目前的瑶海区、蜀山区、庐阳区、包河区的房屋办证服务中心,以及滨湖新区的要素大市场。

  此前已经发放的土地证房产证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将继续有效,合肥将按照“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的原则,今后通过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逐步替换,不会要求权利人更换证书,也不会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