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人才宁走不留:合肥房价上涨过快 买不起房子

  青年人才宁走不留:合肥房价上涨过快 买不起房子

  针对近段时间以来,合肥楼市一路上扬,有市民直呼“幸福感下降了”,一些 也表示,房价过快上涨对于合肥的发展利大于弊, 应采取相关措施,引导市场理性健康发展。

  体会:市民感叹“不幸福”

  “本来觉得合肥发展不错,房价适宜,幸福指数还是很高的。不过房价这样涨下去,恐怕马上要改观了。”从外省来合肥的小李,在合肥上大学,毕业后已经工作2年多了。本来他已经攒了十多万元,打算再过一两年就买房,不过看着这一阵房价的上涨,他只能表示无奈,“现在合肥均价都近万了,月工资拿4000元,很难买房。”

  多年来,合肥房价收入比省会城市中居中,这一指标主要用于衡量房价是否处于居民收入能够支撑的合理水平,直接反映着一个地方或城市房价水平与广大居民的自住需求相匹配的程度。而随着合肥房价涨幅赶超一线城市,收入却没有跟上趟,这引发居民 是还未来得及买房的年轻人的大讨论。

  建议:楼市限价防止过火

  记者了解到,2013年,作为落实“国五条”的细则,合肥市曾下发《关于2013年度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年度增幅的“上限”,即增幅不高于该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也就是名义增幅减去CPI指数;同时要求已备案的商品住房3个月内不得 。部分合肥市房产届业内人士表示,这对稳定合肥房价具有一定意义,近两年来,合肥房价实际涨幅基本维持在10%~12%。

  去年6月,根据省住建厅、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暂停执行《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认真落实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制度的通知》中“每次备案的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个月”的规定,作为清理规范,合肥市停止了商品住房备案价格的这一规定。

  近期以来,部分热点城市房价出现过快上涨,而有的城市已出台限价政策。比如苏州市,3月18日出台楼市调控新归,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对外销售时,同批次房源应当一次全部公示销售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宜调高,6个月内调高幅度不宜超过6%,12个月内不宜超过12%。下一批次备案预售价格不宜高于上一批次同类型房屋成交均价的6%。对此, 建议,合肥市可作为适当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