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城建 > 正文

合肥买卖二手房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 暂免征收印花税

市场星报  2015-10-13 13:26

[摘要]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已出台个人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办法,从10月8日起,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的,享受暂免征收印花税等一系列税收优惠。

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合肥市地税局获悉,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已出台个人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办法,从10月8日起,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的,享受暂免征收印花税等一系列税收优惠。

存量房即所谓“二手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包括住房和非住房。非住房是指除了住房以外的非居住用房,包括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和厂房仓库等。

该《办法》统一办税资料,明确纳税人申报纳税应提供的基本资料,即《存量房买卖合同》、房产证、有效身份证明。实行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应提供购房发票;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应出具安徽省家庭生活用房承诺书;不实行核定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应提供购房发票、契税税票等房屋原值凭证以及合理费用的有效凭证;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应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家庭普通住房证明,或提供户口簿、结婚证。

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的,暂免征收印花税。个人销售住房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生活用房的,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存量房交易的双方当事人均为纳税人,应在签订交易合同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到地税机关办理申报纳税。纳税人不能到场的,可出具授权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供本人及纳税人有效身份证明)代为申报纳税。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合肥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