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7日,记者从合肥市财政局获悉,2015年合肥市实施省定32项民生工程项目,截至7月底,实际到位资金68.66亿元,累计拨付资金63.44亿元。
17日,记者从合肥市财政局获悉,2015年合肥市实施省定32项民生工程项目,截至7月底,实际到位资金68.66亿元,累计拨付资金63.44亿元。
2015年合肥市实施省定32项民生工程项目,截至7月底,实际到位资金68.66亿元,累计拨付资金63.44亿元。其中,政策补助类项目按序时足额发放资金17.27亿元,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6个项目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能够将6个项目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主要得益于以下四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推进力。推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民生工程“一把手”负责制,按时召开民生工程协调会。“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在各级成员单位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加快工程项目推进速度。采取逐项梳理通报制度,对进度较慢的县区和部门适时通报,紧盯项目进展,各级民生办协调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为高质高效完成省定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强化民生工程实地督导。7月21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冰率市民生办、市农委、市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新局负责人一行赴长丰县调研,并对全市工程类项目进度进行重点调度。
四是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分11个绩效评价小组,分别对2014年实施的12个工程类项目进行“回头看”,对2015年全面实施的41个项目进行中期绩效评价。为真实反映项目实施情况,市直相关成员单位和中介机构根据已出台的41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结合省民生工程阶段性目标任务要求,逐项设立评价标准、细化指标内容,提高绩效评价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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