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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房地产企业资质全部网上审批

——开发商、物业和中介机构资质审批不再现场查看住所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5-07-24 09:56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将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简化行政审批事项,不少项目审批环节简化。8月1日起,合肥市房产局将不再现场查看房地产企业(含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下同)住所(经营场所)。

根据《合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核实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情况,因此合肥市房产局在资质审批过程中,将不再现场查看房地产企业住所(经营场所)。

目前,合肥市已经全面开展房地产企业资质的网上审批工作,下月起,合肥市房产局不再收取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批中的纸质材料,各房地产企业在申报资质审批时应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核对,并将相应扫描件上传至网上审批平台。

同时,合肥市房产局为创新房地产监管方式,在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后,将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批前的监管核查环节转为审批中的公示环节,公示期内由房产局相关监管部门负责核实。

另外,二级及二级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有效期限统一为三年;暂定级房地产企业的资质有效期根据相关规定,仍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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