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安徽省物价局获悉,商品房销售备案价格由房企自行确定,各地不得通过成本审核、价格认证等方式干预房地产价格。
据安徽省物价局获悉,商品房销售备案价格由房企自行确定,各地不得通过成本审核、价格认证等方式干预房地产价格。
据了解,此前安徽多市实行房地产价格备案制度,比如合肥市从2011年开始实施的商品房限价政策,“为防止房地产开发单位虚报价格,低开高走,商品住房实际销售价格向下浮动范围低不得超过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价格的5%;超过5%的,应当重新向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此前安徽曾规定,因市场、成本等原因确需上调备案价格的,必须向当地物价部门重新备案。
安徽省物价局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对当地自行出台的商品住房备案价格上、下限幅度的规定,进行清理规范。进一步简化备案手续,在办理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工作中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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