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可代为储备救灾物资、驾照可以到省内异地考试、医学继续教育考试不再收报名费等,自6月1日起,我省多项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新政策开始实施。
企业可代为储备救灾物资、驾照可以到省内异地考试、医学继续教育考试不再收报名费等,自6月1日起,我省多项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新政策开始实施。
企业可代为储备救灾物资
受地理分布因素影响,我省自然灾害发生频率高、损害面积大、影响人员多。以2014年为例,我省共发生自然灾害17起,涉及12个市、67个县(市、区),受灾农作物900余千公顷,受灾人口1000余万,倒塌房屋1800余间,直接经济损失30亿元。为增强灾害救助规范化水平,我省制定出台了《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并于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自然灾害救助所需的医疗、防疫、灾后心理干预、灾情评估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储备制度。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与企业签订协议,由企业代为储备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在灾后房屋重建方面,办法则规定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住房恢复重建的补助对象、方式和数额。
驾照可在省内异地考试
为进一步改革、创新和规范全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省公安厅出台了《关于创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为解决部分地方因为考试设施、考试能力不足而造成的考试积压问题,省公安厅将在全省范围内选择考试能力充裕的考场作为省内异地考场,并向社会公示。同时,自2015年6月1日起推行省内异地考试制度,对符合约考条件但2个月内无法在本地安排考试的考生,允许其选择异地考场,参加科目二或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从而,既减少了考生排队等候时间,又有效利用考试资源。
养狗登记与多项考试不再收费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公布的《关于取消归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取消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这其中包括由公安部门收取的“犬类登记费及年度审验注册费”和由统计部门收取的“统计数据处理费”,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考试报名费、消防专业资格考试、中医药专业自学考试费、医学继续教育考试报名费、成人中专学校招生考试收费、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考试收费等6项考试考务费项目。被取消的这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关部门单位需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并到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票据缴销手续。
合肥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全覆盖
除上述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的新政策外,还有一批地市新政策也将于6月1日起实施。如,合肥市制定出台的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办法、铜陵制定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等。今年4月,合肥市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合肥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办法》,并将于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行政机关必须通知行政处罚相对人参加群众公议会议,并提前将案件卷宗材料提交群众公议团成员。办法还规定县(市)区行政执法部门也要依法开展群众公议,实现了群众公议的全覆盖。
铜陵市制定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就土地供应结构、政府投资性住房筹集模式、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负担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并于2015年6月1日起施行。为支持商品房合理消费,意见中提出实施阶段性给予购房人补贴政策。自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凡在铜陵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并缴纳契税的购房人,由同级财政按购房款1%给予补助。
·本报记者袁中锋·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