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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瑶海1商地7.4亩拟于7月7日入市

房天下房天下  2015-05-28 11:46

[摘要] 据合肥土地市场网站新消息,合肥市瑶海区拟于7月7日下午拍卖出让1宗商用地块,面积7.4亩。该地块编号为E1502,容积率≤2.0,参考单价210万/亩。

房天下房天下讯 据合肥土地市场网站新消息,合肥市瑶海区拟于7月7日下午拍卖出让1宗商用地块,面积7.4亩。该地块编号为E1502,容积率≤2.0,参考单价210万/亩。

地块详情

瑶海E1502号地块坐落于瑶海区明皇路以南、史城路以东,北至明皇路规划红线,地块面积7.4亩,地块规划为商业,使用年限为40年,容积率≤2.0,绿地率≥20%,建筑密度≤40%,参考地价21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500万元。

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暂定为2015年7月7日下午2: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地点为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瑶海E1502号地块出让附规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合肥市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参考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该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上述宗地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4、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竣工后6个月内投入运营。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若未按期投入运营,每延迟一日,按成交总价款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5、项目建设单位须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

6、竞得人须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款规定报告开竣工相关事项。

7、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60日内,另行按出让金总价款的5%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开竣工保证金,交地块所在区政府或管委会指定帐户。按期开工的返还50%,按时竣工的返还全部剩余保证金。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天按缴纳保证金的3‰扣除,扣完为止。此款由地块所在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8、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印发合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建设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12]28号)和规划方案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按照合规[2012]104号文件要求,满足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求。

9、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拍卖文件办理项目立项、企业登记等有关手续。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复和土地登记手续。

10、本次出让宗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无异议,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将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进行土地登记,并由合肥市人民政府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11、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12、容积率等指标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13、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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