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已经用公积金申请贷款,并办理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的购房者而言,公积金发生转移对房贷是否有影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怎么办?小编就此咨询了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对已经用公积金申请贷款,并办理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的购房者而言,公积金发生转移对房贷是否有影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怎么办?小编就此咨询了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一、公积金转移对已办理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的购房者而言是否有影响?
公积金中心:视情况而定,如果公积金仍在同一个公积金管理部(即同一个区)缴交则没有影响。
若在不同管理部之间调动(即不同区)则需先办理暂停逐月提取还贷,待转移后再恢复逐月提取还贷,恢复后的下一个月开始从新账户逐月扣款。
二、办理暂停逐月提取还贷需提供哪些材料?办理地点?
公积金中心:根据不同办理人需提交:
1、主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泉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申请变更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2、贷款人配偶:夫妻双方身份证原、复印件(一式一份);结婚证原、复印件(一式一份);《泉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申请变更表》(一式三份)。
3、其他关系:双方身份证原、复印件(一式一份);关系证明原、复印件(一式一份);《泉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申请变更表》(一式三份)。
以上三种情况都需原单位盖章,到原公积金缴交地的公积金中心办理。
三、公积转移成功后,恢复逐月提取还贷手续需提供哪些材料?
公积金中心:与办理暂停还贷所需材料相同,需要注意的是:需由新单位盖章,并到新公积金缴交地的公积金中心办理。
四、出现过办理恢复逐月提取还贷但是办不了,这又是什么情况?
公积金中心:要恢复逐月提取还贷必须有《公积金联名卡》,若没有,可以带身份证到新单位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开具《公积金缴存明细》,再到建行办理《公积金联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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