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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肥东县1宗地2.518亩拟于4月24日挂牌入市

合肥房天下  2015-03-24 13:29

[摘要] 据合肥土地市场网站新消息,合肥市拟于4月24日出让1宗地块,共计2.518亩。地块位于肥东县,地块编号为肥东FD15-5号。

据合肥土地市场网站新消息,合肥市拟于4月24日出让1宗地块,共计2.518亩。地块位于肥东县,地块编号为肥东FD15-5号。

地块详情:

肥东FD15-5号地块坐落于白龙镇合白路北侧,东至沁园春酒店、南至合白路,出让形式为挂牌,地块面积2.518亩,地块规划为商业(旅游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容积率≤2.8,建筑密度≤52%,参考地价4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80万元。

挂牌时间和地点:

1、挂牌日期为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24日,

挂牌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30-4:00。

挂牌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4日下午3:30。

2、挂牌地点: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肥东FD15-5号地块交易附规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肥东县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公开出让文件。以上参考地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2、上述宗地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得人须在土地上市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签订,竞得资格自动终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土地出让总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4、竞买人须按照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项目建筑面积须全部自行持有,不得对外销售。否则,视为违约,收回土地使用权

5、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6、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60日内,另行按出让金总价款的5%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开竣工保证金,交肥东县政府指定帐户。按期开工的返还50%,按时竣工的返还全部剩余保证金。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天按缴纳保证金的3‰扣除,扣完为止。此款由白龙镇人民政府监督落实。

7、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8、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9、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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