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近日顺利完成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利息结算工作,共向354794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和缴存人支付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13475.53万元,比去年增加1601.38万元,增长幅度为21.78%。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近日顺利完成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利息结算工作,共向354794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和缴存人支付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13475.53万元,比去年增加1601.38万元,增长幅度为21.78%。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的6月30日是住房公积金利息结算日。今年利息结算根据人民银行挂牌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按活期存款年利率0.35%结息;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年利率2.6%结息。每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和缴存人的公积金利息收入,已分别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归个人所有。(芜湖新闻网--芜湖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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