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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合同租客还占着房屋 房东有权要求对方搬离

江淮晨报  2011-09-19 09:19

[摘要] 不签合同租客还占着房屋 房东有权要求对方搬离

▲夏女士13966******

虽然我不是次当房东,但这么蛮横的房客我确实是次遇到。

我在合肥市经开区有套房子,又重新找了个房客。8月31日,对方夫妻俩来看房,当时我们双方达成了口头协议:房租每月600元,租房合同一年一签。

原来我准备第二天签合同后再把钥匙交给对方,可那对夫妻当天就跟我索要房屋钥匙,说当晚就想住下来,我就把钥匙给他们了。

当晚他们先交给我600元房屋押金,我也给他们写了收据。但第二天我找他们签合同时,他们却跟我说有事,没时间。起初我也没在意,但一次有事,后来就次次都有事,好几天过去了,我开始觉得有点不对劲。

我后来态度也强硬了,要求他们必须签合同。他们回复我,说要签合同也行,但必须和他们一次性签3年的租房合同。

我不同意,因为这样一签,三年的房租就不能变了。可他们倒好,干脆就直接不接电话,也不和我签合同。

现在我想收回自己的房子,他们却拒不归还钥匙,在我房子里住得好好的。我想问一下,现在我该怎么办?

■记者调查

12348法律咨询热线律师表示,这对房客涉嫌侵犯夏女士的房屋所有权,夏女士完全有权利要求对方搬离自己的房屋。

律师还表示,“如果对方拒不同意,夏女士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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