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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商品房网上签约系统升级后正式投入使用

西安日报  2011-03-09 11:01

[摘要] 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获悉,我市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升级后已正式投入使用;根据商品房网上签约系统新的操作流程,开发企业应核实拟购房人的购房资格后,在系统中按要求输入核实后的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提交至市房管局进行审查。

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获悉,我市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升级后已正式投入使用;根据商品房网上签约系统新的操作流程,开发企业应核实拟购房人的购房资格后,在系统中按要求输入核实后的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提交至市房管局进行审查。

仅限与“准购库”中购房人或单位签合同

据悉,如果是本地购房家庭,系统会在24内自动在全市合同备案及房屋登记系统中查询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已拥有的住房信息,查询结果符合限购政策规定的购房人方可进入“准购库”。

外地购房家庭,则由开发企业将购房家庭相关资料报市房管局购房资格审查机构审查,审查人员核实资料后通过系统提交审查结果,审查结果将自动反馈到合同备案系统。

开发企业在与仅限于“准购库”名单范围内的购房人或单位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再次验证该时点该购房人或单位是否符合限购政策,核实后将《西安市购房家庭申请表》作为合同附件一并打印,并由购房人、售房人在承诺栏里签字盖章。

居民购房须提供购房申请表等资料

根据限购政策规定,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前,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或二手房交易登记窗口如实申报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一)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二)户籍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应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四)家庭成员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二手房交易登记窗口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应对购房家庭购房资格进行核查,凡不符合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不予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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