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0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短短的三个工作日,庐阳房屋办证交易中心就发现了5本假证。据统计,1-11月份中心共查获各类假证20起,与去年相比呈明显反弹趋势。假证的频繁出现,既扰乱了房地产交易正常秩序,也损害了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
房天下讯 2010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短短的三个工作日,庐阳房屋办证交易中心就发现了5本假证。据统计,1-11月份中心共查获各类假证20起,与去年相比呈明显反弹趋势。假证的频繁出现,既扰乱了房地产交易正常秩序,也损害了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
从发现的假证中我们进行了梳理,大致有三种情形:1、私下借贷。借贷双方未到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借方将伪造的房产证交给对方作为抵押物;2、私下买卖。买卖双方未通过房产部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买房人自认为收到了房产证就等于拥有了房屋的产权。3、家庭纠纷。使用假证欺骗家庭成员。上述三种情况因为没有经过房产部门登记,当事人自己又很难鉴别房产证的真伪,加之是熟人,放松了警惕性,等到事后才想起来到房产部门鉴定,但为时已晚。
随着印刷水平的提高,假证制作越来越精良,仿造的越来越逼真,这给假证的识别鉴定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也对房产部门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房产部门工作人员在受理时,要多摸多看,仔细审查,认真甄别,逐一核对电子信息,让假证无处遁形。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轻信他人,在办理房产交易时,一定要到房产部门咨询,及时了解房屋相关信息,防止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和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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