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合肥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将出台 会公开征求意见

江淮晨报  2013-01-16 17:16

[摘要] 昨天,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出租房屋要缴税,我国税法对此早有明确规定。个人出租住房主要涉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等,不存在所谓“租房税”、“房屋租赁税”等税种。

1月11日,媒体以《合肥房屋租赁管理法规年内出台》一文,报道了合肥今年出台房屋租赁管理相关办法的消息。其中,出租房屋要缴税的消息,引起了不少“租客”的关注。

昨天,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出租房屋要缴税,我国税法对此早有明确规定。个人出租住房主要涉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等,不存在所谓“租房税”、“房屋租赁税”等税种。

目前合肥市对出租住房采取的是将这一应税行为涉及的多个税种合并,实行综合征收率征收。这也是国内一些大中城市普遍采取的做法。

在我国,税收立法权基本都在中央,也就是说只有人大和国务院有税收立法权。因此即将出台的《合肥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将不会也不可能涉及税收征收有关问题。

记者昨天了解到,目前合肥市法制办已接手《合肥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立法工作。

房屋租赁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市法制办将就相关焦点问题征集各方意见,整理后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昨天,合肥市法制办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即将出台的这个办法主要涉及租赁房的组织和管理等问题。目前立法还处于调研阶段,正就市民关注的各项焦点问题进行意见搜集。

“新规涉及的人群面广,焦点问题很多,在立法过程中,我们需要多番征集意见。首先是涉及到的相关政府部门,接下来还将面向公众征集意见。”

合肥市法制办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在对涉及到的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意见征集后,将会把意见汇总并作出修改,并将修改稿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这意味着,合肥的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在正式出台前,还将进行两轮意见征集。(于巧妮)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合肥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